服务对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办理退休手续除外)。
服务科室:工资科
办事程序:
一、报送材料 (一)工资审批 1、调动人员工资及日常工资变动审批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单位明确职务(技术等级)的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人任职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聘书或聘文;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表; 2、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工资、级别工资正常升级审批需提供晋级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单位在报批工资审批时,除需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外,均需填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变动审批表》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变动审批名册》各一式五份。 (二)退休费审批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 2、需提高退休费比例的人员,应附获劳模(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和省(部)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证书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独生子女复印件;因工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各一份; 3、其它有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一)填报单位填表造册; (二)经主管部门审核; (三)县人事局审批。
联系电话:(0874)5688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