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人事局概况 >> 制度建设 >> 详细内容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1.驾驶员要自觉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对本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爱护车辆,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正常.行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2.因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在不影响工作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实行收费.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罚外,单位视其情节,还要对责任人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一是驾驶员玩忽职守,对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机械毁坏或严重交通事故的;二是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三是未经办公室派遣私自用车的,加倍收取有关费用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
    
    4.车辆的维修和材料的购买等,除特殊情况外,驾驶员必须事前向办公室报告,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后,再按安排进行修理或购买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5.驾驶员的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其年度内节约、保养、维护、安全等情况进行.凡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同时将安全行车公里、油料消耗、修理费用等作为对驾驶员进行年终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