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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 物 管 理 制 度 |
1.局长主持全局的财务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p按照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科室负责管理和使用。
3.所有消耗类办公用品,各科室向办公室提出意见后,由办公室统筹考虑、统一采购、保管,再由各科室向办公室领用,并实行登记制度。办公室半年或者一年向局务会议或职工会议进行通报。
4.经费开支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费用开支须经局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5.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物制度和政策,严格把关。局领导有权随时抽查财务账薄和原始凭证。若发现违反财物制度和不按规定权限审批报销费用的,其费用由审批人和财物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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