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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人事局党务工作规范

   
    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和职工,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职工,经常了解职工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激发党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重视吸收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
    (八)教育党员和职工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到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到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是涉及到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作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都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做到密切配合、分工不分家。同时,每个支部委员都应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
    (二)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召开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为支部大会的召开进行认真准备:一是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二是要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每次支部大会必须指定专人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支部大会的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出席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等。支部委员会必须指定专人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员学习和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按时上党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加强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党员的目标由党员自定、支部审定后付诸实施。党支部通过对目标的考核,既要为评选优秀党员提供客观条件,又要为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供准确依据。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进行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